新乡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新乡市一中少儿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搜狐焦点新乡站 2021-05-14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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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市区各民办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招生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新乡市一中少儿班招生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乡市区学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及卫滨区、红旗区、

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小学,市区各民办小学: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招生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新乡市一中少儿班招生工作做出以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乡市区学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及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所辖学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2.身体健康、人格健全、品德优良、特长突出。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不超过120名学生,4个教学班。

三、学制

学制五年。

四、招生办法

1.市教育局综合考量各区及市属各小学的毕业生人数、往年招生情况,按120个招生计划下达推荐名额,其中各区教育局将市教育局下达的总名额分配到辖区各小学(含民办学校),由小学校长进行“实名推荐”,并在校内公示。

2.各小学按市教育局分配的推荐名额,在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学生综合素养和学习潜能,推荐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3.新乡市一中组织120名“实名推荐”的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五育综合评价,对差距较大,不适宜少儿班学习的学生不予录取,符合条件的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注册学籍。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名额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各小学要将整个推荐过程记录在案,并进行存档。

(二)校长作为“实名推荐"的责任人,应严格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荐最适合的学生。如果没有合适人选,不得降低推荐标准,指标由市教育局收回。

(三)各小学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组织,做到规范有序,不得以推荐为名,对学生进行选拨考试。小学校长应结合学生综合素养和学习潜能,推荐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学生。推荐学生名单需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推荐上报的学生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推荐资格,指标作废,不再递补。

(四)各小学于5 月20日将推荐学生的报名表和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五)推荐的学生 5月 21日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近期两寸彩色照片2张到新乡市一中南校区报名,参加“德智体美劳”五育综合评价。

(六)5月24日公布录取名单,学生可以拨打电话0373-5082640、0373-3552508查询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学生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

 

联系人:郭韶华  5082640                 孙健伟  3519021

 

附件:2021年新乡市一中少儿班推荐名额分配表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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