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严格落实十项严禁要求

搜狐焦点新乡站 2021-05-19 1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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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记者获悉,2021年新乡市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对招生纪律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按照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

5月17日,记者获悉,2021年新乡市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对招生纪律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

按照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县(市)、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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