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机!乡村振兴较新土地政策与拿地要点

绿维创景 2018-08-17 15:16:54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把土地增值收益的“蛋糕”切出更大一块支持脱贫和乡村振兴

原标题:新商机!乡村振兴较新土地政策与拿地要点

乡村振兴是一个大战略,必须有真金白银的硬投入。长期以来,土地出让收益,可以说是“取之于乡,用之于城”,要创新政策机制,把土地增值收益这块“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改革,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现代化、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保障。

绿维文旅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研究院可提供乡村振兴有关土地项目申报及咨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设计及相关项目建设、运营等服务。

较新乡村振兴土地政策

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政策。

通知指出,将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绿维文旅总结要点如下:

2、宅基地“三权分置”,市场化运作的多方共赢

作为农村专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为目的的部分土地,宅基地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方向备受市场关注。2018年,中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将保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促使有条件的农业人口放心落户城,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颁发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力度。这项2018年初提出的改革在经过半年左右的探索后,已经进入全面提速时期。(扩展阅读:土地要素红利不断释放,宅基地改革提速:部分地区已发产权证!)

拥有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闲置的宅基地可以出租给做休闲农业项目的个人或者公司,获取分红。(扩展阅读:土地政策重大转变!8种宅基地可能被收回?)

农村创业者——返乡创业者可以通过租赁“使用权”的方式,做特色客栈、农家乐等。

养老乡居客——宅基地流转可在“适度”的原则下进行,为回归乡村养老度假的新乡民提供土地流转政策支持。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心原副主任乔润令指出,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未来用地的新领域,是绝大多数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用地的较新领域。宅基地新政策及其后续融资政策的完善,将为城市资本的下乡开辟道路,也为文旅产业土地利用提供了新的空间。

绿维文旅认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三块地改革中最艰难的,根据这两三年各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有效利用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同时,宅基地入市后的用途也要严格把控。(扩展阅读:入市?转让?租赁?获取乡村土地有哪些技巧)

正如中央农办主任韩俊强调所言,宅基地三权分置不是让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置地,而是要使农民的闲置住房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养老等产业的载体。

3、土地新收益: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明确了实施细则。新土地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互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日前,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办法》规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

同时,为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制订了《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收支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收取、下达、结算、使用等方面的要求。明确指出跨省域补充耕地资金、深度贫困地区收到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将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扩展阅读:乡村振兴资金新渠道:财政部明确两项土地资金收支要求)

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新增耕地,这为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创造了重要条件。同时,实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将进一步显化土地级差收益,为增减挂钩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更大动力。两大举措相结合,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2018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关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全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通知》,支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争取建设1000个左右乡村振兴示范村;努力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力银行。

允许跨省调整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坚持以县域平衡为主。调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允许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补充能力确实不足的直辖市和省,申请在国家统筹下跨省域补充耕地,可有效解决边退耕、边开垦的矛盾,防止毁林毁草开垦和滩涂围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对于贫困地区有资源条件产生补充耕地指标的,优先纳入调剂平台,支持获得经济收益、加快脱贫致富。

地区间的资源资金互补,促进共同发展:实施两个跨省域土地指标调剂,对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可以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拓展建设发展空间,保障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而对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则可以获得可观的转移支付,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并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建设提供支持,从而发挥地区之间资金资源互补作用,促进共同发展。

4、6类重大建设项目将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018年7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绿维文旅了解到,现阶段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军事国防类;交通类(机场项目、铁路项目、公路项目);能源类;水利类;以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扩展阅读:重磅!交通、水利等6类重大建设项目将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休闲农业项目拿地要点

2015年以来连续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兴支柱产业。农业农村部明确指出,在用地政策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在财政政策上,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在金融政策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扩大信贷额度,加大对休闲农业的信贷支持;在公共服务上,要从规划引导入手,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扩展阅读:农业部出台新策助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实施落地)

1、哪些可作为休闲农业用地

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闲置宅基地整理结余的建设用地可用于休闲农业,因此在进行休闲农业开发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四荒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中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利用“四荒地”发展休闲农业,其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四荒”使用权承包、租赁或拍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其他方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提出,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

图片截取自农业新闻网-图话三农

2、休闲农业拿地新方式

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地区,可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指标的自由流转、质押和融资。这对于农户获取启动资金自营个体旅游项目和专业企业规模化获取土地用于开发大型旅游项目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

建立以土地股份为基础的合作社: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可以建立合作社,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进行股份合作。这样可以使土地集中经营、高效经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这种方式,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方法科学,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保障发展成果切实惠及本地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对经济效益不理想的集体用地,可采取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统筹盘活这些存量集体土地。一方面可以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需要迁移部分农户的住宅、承包地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土地使用价值,集约化发展,便于个人或企业经营管理。

绿维文旅综合绿维乡村振兴规划设计研究院、自然资源部官网内容编辑整理

封图来源摄图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